您好,如果您已经从中直系统单位转入到国管局管理范围内单位,您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持证人员由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到国管局管辖范围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办理转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向国管局办理转入手续。上述《办法》发布在本网站“法规公文”栏目内,欢迎您浏览查阅。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接待室设在国谊宾馆。联系电话:88393050 68316611—1830。 |